关于云计算合同所涉主要问题的说明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编拟, 2019年): 补救办法

第二部分 起草合同

K. 违约的补救办法

补救种类

订约双方可以在适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自由选择补救办法。补救办法可以包括实物补救——旨在为受害方提供预期从履约获得的同样或同等益处(如更换有缺陷硬件)、金钱补救(如服务积分)和解约。合同可以对违约种类加以区分并规定相应补救办法。

暂停或终止服务

暂停或终止向客户提供云计算服务是提供商针对客户违约或客户终端用户违反可接受的使用政策(AUP)通常采取的补救办法。合同可载明针对广泛暂停权或终止权的合同保障。例如,提供商暂停或终止向客户提供云计算服务的权利可限于客户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形、对提供商的系统安全或完整性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形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情形。提供商的暂停权或终止权也可仅限于受违约影响的服务,而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服务积分

针对提供商不履约经常使用的客户赔偿机制是服务积分制度。这些积分采取的形式是,在接下来的一定时期内根据合同提供的服务减少收费。可以适用浮动费率,即减费百分比可取决于提供商根据合同提供服务在多大程度上未达到服务级别协议(SLA) 或合同其他部分确定的绩效参数。还可以适用服务积分总上限。提供商可将给予服务积分的情形限制于某些情形,例如,由于提供商控制下事项引起故障,或在一定时间内申领积分。有些提供商也可能愿意退还已付费用,或在接下来的一定时期内提供增强服务包(例如,免费提供信息技术咨询)。如果存在一系列选项,提供商的标准条款可以规定由提供商选择对其不履约的任何补救办法。

将服务积分定为对提供商未履行其合同承诺的唯一或全部补救办法可能会限制客户对于其他补救办法的权利,包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或解约。此外,如果合同即将终止,在接下来的一定时期内减费或提供增强服务包,这种形式的服务积分可能并无益处。如果从合同一开始就认为过高的服务积分是一种不合理的损害估算方法,则可能无法执行服务积分办法。诸如罚款(可接受情况下)或预定损失赔偿金等其他措施可为确保守约提供更适当的激励办法。

违约时应依循的程序

合同可以载明违约情况下应依循的程序。例如,合同可以规定,一旦任何合同条款被视为违反,一方即应通知对方并提供机会补救此种声称的违约。还可设定要求补救的时限。

相关术语表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AUP):提供商与客户之间云计算合同中界定客户及其终端用户对合同所涵盖云计算服务的使用限度的部分。

服务级别协议(SLA):提供商与客户之间的云计算合同中确定合同所涵盖的云计算服务以及根据合同预期提供或应实现的服务级别的部分(见绩效参数)。

•    首页
•    订约前方面
•    订约方面
•    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