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法委员会简介

国际贸易法领域联合国系统核心法律机构。50多年来专门从事全世界商法改革的拥有广泛成员的法律机构。贸易法委员会的业务是协调各种国际商业规则并使之现代化。

贸易法委员会向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支持。在《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中,各国核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作为联合国系统在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核心法律机构作出努力,采取行动,促使活跃于国际贸易法领域的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加强法律活动的协调与合作及在国内和国际上促进这一领域的法治。"

贸易法委员会的由来、任务和组成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于1966年由大会设立(1966年12月17日 第2205(XXI)号决议)。大会在设立贸易法委员会时承认,各国的国际贸易法律存在差异,给贸易流通造成了障碍,因此,大会把贸易法委员会视作联合国可籍此对减少或消除这些障碍发挥更积极作用的工具。

工作方法

贸易法委员会在年会上进行工作,年会每年轮流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和维也纳维也纳国际中心举行。委员会各工作组一般每年举行一届或两届会议,视须讨论的主题事项而定;工作组届会也轮流在纽约和维也纳举行。

除成员国以外,还邀请所有非委员会成员的国家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作为观察员出席委员会及其工作组的届会。观察员可与成员一样参与委员会及其工作组届会的讨论。

职位空缺和实习

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的职位空缺由联合国人力资源管理厅负责管理。关于如何在联合国谋职,详细情况请访问 UN Careers - Department/Office: Office of Legal Affairs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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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
维也纳国际中心
邮政信箱 500
奥地利・维也纳 A-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