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快速仲裁是一种精简的简易程序,缩短了期限,从而能够使各方当事人以具有成本效益和时间效益的方式达成解决争议的最终办法。《贸易法委员会快速仲裁规则》规定了一套各方当事人可就快速仲裁达成一致的规则。《快速规则》一方面顾及了仲裁程序的效率,另一方面也顾及了当事人对正当程序和公平待遇的权利。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 1(5)条纳入了《快速规则》,列作《仲裁规则》的附录。该款中的“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语,强调需要征得当事人明确同意后,《快速规则》才能适用于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