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贸易法委员会最初于1996年通过《说明》并于2016年增订《说明》,《说明》从协助仲裁从业人员着眼,提供附有说明的仲裁庭似宜在仲裁程序期间作出决定的事项清单,包括就一套仲裁规则、仲裁使用的语言和仲裁地以及与保密有关的问题作出决定,另外还涉及诸如听讯的进行、取证以及对裁决书备案或送达可能提出的要求等。案文可在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