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和工程采购示范法》(1993年)

通过日期:1993年7月16日

贸易法委员会1993年7月16日通过《示范法》,《示范法》旨在协助各国改革和更新其采购程序方面的法律。《示范法》所载程序着眼于实现采购过程的竞争、透明度、公平和客观性等方面的目标,从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凡希望在限于货物和工程采购的范围内制定采购立法的国家均可使用《示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