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贸易法委员会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判决的示范 法》和《贸易法委员会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2021)合并文本

背景资料  

第五工作组(破产法)第五十四届会议(2018年 12月)一致支持 贸易法委员会 秘书处编写材料,向颁布国解释如何将《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跨国界破产示范法》《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判决的示范法》一起颁布。工作组请秘书处在必要时与专家协商编写这类材料,并指出,《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 一旦最后审定和获得通过,即应纳入其中。 

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十二届会议(2019 年)通过了《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贸易 法委员会请秘书处着手编写关于颁布贸易法委员会破产领域三部示范法中两部 或多部示范法的例示材料。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十三届会议(2020 年)重申其核准由秘书处编写和发布此类材料。 

根据这一要求,秘书处与专家协商编写了一份指导说明,其中载有关于颁布贸易法委员会三项破产示范法中的两项或多项示范法的技术建议,以及用于这些目的的例示文本,可参见下文。 

《关于颁布贸易法委员会破产领域示范法其中两部或 多部示范法的指导说明》(2021)

本指导说明载有一系列技术性建议,内容涉及如何将每部示范法的具体条 款结合起来,形成单独自立的一部合并立法。一国如希望仅颁布《跨国界破产示范法》和《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判决的示范法》或仅颁布《跨国界破产示范法》和《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的,也可为此使用这些技术性意见和相 关例示文本。关于单项条款意在如何运作或如何与其他条款 相互作用的更详细解释,应参考《跨国界破产示范法指南》、《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判决的示范法指南》和《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指南》中的详细背景 和逐条信息,以及参考贸易法委员会的其他破产法规;以下各段末尾标明了可能特别有用的参考资料。

《关于颁布贸易法委员会破产领域示范法其中两部或 多部示范法的指导说明》(2021)

《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贸易法委员会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判决的示范 法》和《贸易法委员会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2021)合并文本

编写以下文本是为了说明如何将《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跨国界破产示范法》)、《贸易法委员会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判决的示范法》(《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判决的示范法》)和《贸易法委员会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作为一部单独自立的合并立法文本颁布。本说明根据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与专家协商编拟的“关于合并颁布贸易法委员会破产领域示范法其中两部或多部示范法的指导说明”编写。一国如希望仅颁布《跨国界破产示范法》和《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判决的示范法》或仅颁布《跨国界破产示范法》和《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的,也可为此使用该指导说明和以下例示文本。

《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贸易法委员会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判决的示范 法》和《贸易法委员会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2021)合并文本